看古文,就上文学度

第十三卷 第1595章 这话你敢说,我不敢信(第一更求月票)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法庭里一时安静得连空气似乎都停止了流动。

    因为秦瑶光这个名字太有名了,甚至比顾祥文还要有名。

    她是秦氏私立医院集团的院长,也是脑外科一把手,在国内国际的名气已经超过了顾祥文。

    顾祥文虽然很厉害,但是在世人心里,八年前他就死了。

    如果不是顾念之当年的失踪案悬案重启,他作为“罪魁祸首”被拎了出来,一般人都不记得他了。

    金婉仪呆呆地看着顾念之,被温守忆推了一下,才回过神,连忙说:“秦瑶光?你是说那个秦氏私立医院集团的院长秦瑶光?”

    顾念之点了点头,俏脸上露出难得的严肃神情,“正是她。”

    “但是,秦瑶光不是你妈妈吗?如果是你妈妈,那她有权利带走你啊,你还告什么告?”金婉仪打起精神跟顾念之周旋,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顾念之嗤笑一声,摇头说:“顾祥文还是我父亲呢,你们之前不也把他当‘绑架’我的人,四处通缉他?”

    金婉仪被怼得满脸通红,一时急中生智,连忙转移话题说:“可你是怎么知道这字条是顾祥文写给秦瑶光的?十四年前你才六岁,你不是失忆了吗?据说十二岁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顾念之瞥她一眼,知道她的意思,笑着也不揭穿她,慢条斯理地说:“这很简单,一般推论就可以了。”

    转眸看着审判席上的法官,顾念之淡定地说:“何少跟我说过,我是六岁那年,被我父亲顾祥文带离秦瑶光身边,送到何家教养的。而这字条经过笔迹成型时间检测,证明是十四年前的六月,跟我到何家的时间吻合,不就说明正好是我父亲顾祥文给秦瑶光留的字条?难道金律师连简单的逻辑推理都不做了吗?”

    金婉仪还在苦苦挣扎:“可是,这字条上没有抬头,你怎么确定是写给秦瑶光院长的?”

    “这字条上也没有落款,你们不也第一时间认定是顾祥文写的?”顾念之讥嘲地反问,“对,你们是验过笔迹,但在验笔迹之前,你们就已经肯定是顾祥文写的。”

    “那不一样。这字条经过笔迹验证,就是顾祥文,但是你没有证据说明这字条是写给秦院长的。”温守忆跟着说道,支持金婉仪的说法,含蓄地警告她:“顾律师,不能肯定的事,不要乱扣帽子。”

    “这也不是不能肯定的事。”顾念之拿起这张字条向法庭中的人展示,镇定地说:“当时我父亲离开了实验室,把我留在秦瑶光身边,她就是我的监护人。四年后我父亲回来了,要把我带走,你们说,他的这张字条会写给谁?难道不是写给我当时的监护人秦瑶光?”

    金婉仪被问得哑口无言,不过想到顾祥文已经死了,这件事才是真正的死无对证,便一口咬定:“一般情况是这样,但没有抬头就是不能确定是写给秦瑶光院长的字条。”

    温守忆不想秦瑶光被拖进来,凝神苦苦思索,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帮助秦瑶光摆脱责任的说法。

    她回忆着秦瑶光对她说过的一些情况,字斟句酌地说:“……当时秦院长非常忙,她并没有亲自照顾你,而是把你给她的实验室的人照顾,所以,你看这张字条上写的是‘你们不用再找了’,用的是‘你们’,而不是你。这说明,顾祥文的这张字条并不是写给秦院长,而是写给她实验室的众人。”

    顾念之挑了挑眉,顿时心花怒放,心想温守忆真是自作聪明了。

    她正想着要怎么把这件事,从秦瑶光身上,绕到她的实验室上面去呢,结果她就自发把这个把柄送过来了……

    顾念之笑得恬静温柔,诚恳地说:“嗯,温小姐言之有理,看来这字条是写给秦瑶光实验室众人的,可为什么又被人在六年之后弄出来,在我第二次被带走的时候,当做是顾祥文的亲笔字条,送到何少手里呢?——所以还是秦瑶光的责任。因为她的实验室,她是负责人,也是法人代表。”

    “不过,温小姐也提醒了我,秦瑶光的整个实验室都有嫌疑,不能只把秦瑶光一个人当做嫌疑人。她实验室里所有人都是嫌疑人,都要查。”

    顾念之从来不认为,当年拿她做那么多实验,只是秦瑶光一个人的行为,她的背后,肯定有个团队。

    整个实验室的人都逃不了责任,都是凶手。

    她对路近早就说过,当年害过她的人,她一个都不会放过。

    温守忆心里一沉,暗道糟了,不会给秦姨带来更大的麻烦吧?

    但是进而想到秦瑶光的实验室是秦氏私立医院旗下的重要部门,跟帝国军方有密切合作,安保级别不是一般的高,顾念之想拿秦瑶光的实验室开刀,那是打错了算盘。

    这样一想,温守忆又泰然自若了,脸上带着舒展的笑意,微微欠身,“如果是他们实验室的问题,那我和我的父母就没有责任了吧?”

    顾念之美眸流转,笑意盎然:“不,那说明指使你父母绑架我的人,不是我父亲顾祥文,而是秦瑶光的实验室。——所以你的父母责任更大了。”

    金婉仪心里有些慌,害怕自己的不败纪录要被打破了,忙说:“这怎么可能呢?如果证实是秦院长实验室里的人,那跟温大有和梁美丽更没有关系了啊?他们有什么责任?!”

    顾念之点开另一个文件夹,回头看了金婉仪一眼,淡定地说:“之前你们还信誓旦旦是我父亲顾祥文指使,连在他们面前哭诉七次的谎言都造出来了,现在说自己没责任?”

    “这话你敢说,我不敢信。”

    顾念之挑眉看了看被告席上越来越坐立不安的温大有和梁美丽,“说吧,你们为什么要撒这样的谎?是谁指使你们绑架我的?”

    “我们没有绑架你,是你自己自愿离开的。”温大有见势不妙,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金婉仪连忙侧头看他,警告地说:“温大有,你应该保持沉默。”

    顾念之见有机可乘,故意说:“其实吧,如果指使人是顾祥文或者秦瑶光本人,你们又能证明我当年确实是自愿离开见父母的,那温守忆父母的责任确实不算很大。“

    “毕竟顾祥文是我父亲,秦瑶光是我母亲,要见我用了这种见不得人的手段,最多对不起何家人而已。”

    “可现在已经证明这件事跟我父亲没有关系,温小姐又说跟秦瑶光院长也没有关系,而是跟秦瑶光院长实验室众人有关系,那这个法律责任就大了……”

    她这话就差直接挑明,让温大有和梁美丽指证秦瑶光。

    梁美丽明显心动了,不断地抬头看坐在她旁边的温守忆。

    温守忆却知道没这么简单。

    顾念之会这么容易放过他们?

    她在脑海里琢磨了一会儿,当机立断,马上说:“这件事跟秦院长没有关系,至于顾小姐当初是不是自愿离开,难道你自己不记得吗?”

    顾念之就在等她这句话,连忙两手一摊,严肃地说:“我记得什么并不重要,当年我才十二岁,未成年人的证词是不会被法庭采纳的。”

    虽然她现在已经成年,但她要证明的是她十二岁时候发生的事,再加上她有“失忆”的记录,所以顾念之选择不用自己的“记忆”作证。

    她要用事实作证,让对方辩无可辩。

    温守忆却眼神轻闪,恍然明白过来,顾念之根本从头到尾在诈他们!

    她的记忆根本没有恢复!

    这就好办了……

    温守忆悄悄在被告席下面握了握父亲的手,转头看着他,温柔地说:“爸,那您就把当时的事说出来吧。不要怕,说实话就好。顾律师虽然是律师,但她也不能否认事实啊,是不是?”

    她眼神轻闪:“再说了,她失忆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恢复了没有。就算恢复了,也许记忆会有差错混乱呢?您就得帮她拨乱反正了。”

    温大有明白了温守忆的意思,心里一松,忙点了点头,一脸老实巴交的样子,木讷地说:“我知道了,我只会说实话。我这辈子就不知道谎话怎么说。”

    顾念之噗嗤一声,轻声笑了起来,“……刚才您还说我爸找您哭诉了七次……”

    温大有的黑脸有些脸红,但因为太黑了,红得不明显。

    他喃喃地说:“真的是有人找我们哭诉,他说他叫顾祥文,我就信了。”

    顾念之勾了勾唇,“嗯,然后呢?就算你们被骗了吧,你们大概对顾祥文的样貌不熟悉吧?虽然他在这个国家曾经是你们耳熟能详的科学家……”

    “我跟他不熟。”温大有忙撇清自己,“我们只是何家的花匠,住在工人房。你和何家人都住在大宅里,隔得那么远,我们又不是经常在大宅里做工的人,他来何家做客我们这些人也见不到,怎么会熟悉他的样貌呢?也就是他说他是谁,我也就信了。”

    温守忆也在旁边故意补充道:“看来顾律师还是不记得当年的事。何家那么大,工人房和大宅泾渭分明,连进来出去走的路都是分开的,你在大宅高高在上,我们这些佣人的小孩对你只能远观羡慕而已,你不认得我们,我爸不认识你爸,这不是很平常的事吗?”

    “是吗?”顾念之平静地笑着,也不否认温守忆的说法,转眸看向温大有,“那你说说,当年是怎么回事?我是怎么自愿离开的,说详细点。”

    金婉仪和温守忆一起意味深长地看着温大有。

    温大有咳嗽一声,按照他们早就商量好的说法,开始叙述当年的事。

    ※※※※※※※※※※※※※※※※※

    这是今天的第一更:第1595章《这话你敢说,我不敢信》。

    提醒大家的月票和推荐票!

    今天是周一,特别推荐票哦,特别重要~~~

    今天依然三更。

    下午一点月票500加更。

    晚上八点第三更。

    么么哒各位大佬小天使~~~

    ╰(*°▽°*)╯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如果您中途有事离开,请按CTRL+D键保存当前页面至收藏夹,以便以后接着观看!

上一页 | 你好,少将大人 | 下一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

免责声明:文学度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享有,若转载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带来的一切后果与本站无关。若发现本站存在您非授权的原创作品,请立即联系本站删除!本站享有代替本站作者维权的权力!文学度为您提供

Copyright © 2011-2012 文学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