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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深愁 章节93 武器大师的战策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爱斯贝丝死不瞑目,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落败。

    隐形并非无敌,它有很多种解法,达贡使用的不过是其中一种。一个武器大师必须要学会面对各种不利情况,生命是宝贵的,不能遇到劣势就送了命吧?视觉是战斗中最重要的信息来源,这没错,但失去视觉提供的情报,可以用其他的办法弥补。

    达贡选择利用地形限制敌人的选择。如果敌人只有一种选择,那就不需要解答敌人从哪儿来的问题,只需要回答“何时”就可以了。一开始,达贡不走回头路地在坡顶绕来绕去,就是在调动敌人,其实他在这个时候是最脆弱的。如果爱斯贝丝有弩弓、弹弓之类的远程武器,或者有投掷飞刀那样的攻击手段,达贡将会处于极端劣势。

    那种在固定的节奏上使用Z字机动的,其实和总是直线前进没有太大区别。机动的关键在于让对方抓不到节奏,达贡精心选择了移动速度和动作频率,在不断地变化中让爱斯贝丝感觉难以下手。爱斯贝丝没法提前等着,只能从后面或侧面跟随;他也不敢跑动,那样影响太大了,会增加暴露的可能。

    达贡没穿盔甲,爱斯贝丝也没有。如果两个人同时横斩,靠着猎首斧更大的威胁范围,死的一定是爱斯贝丝。所以,爱斯贝丝只能选择抓住一次机会进行致命一击,任何僵持和缠斗都会自动落入下风。达贡很清楚爱斯贝丝最好的选择是什么,他若处在爱斯贝丝的位置也会做同样的选择。于是,达贡先引着他走了一段路,然后突然滑下山坡。

    他是故意滑下去的,故意卖出这个破绽。这个破绽仿佛在说:“多好的机会啊!快来捅死我吧!”

    矮人哪有那么容易滑倒,更何况达贡?他可以让泥土覆盖下半身来维持平衡,最不容易摔倒、滑到的就是他了。可谁都知道紧张能够导致错误,这个理由给“一时糊涂、一时放松警惕”等思想一个很好的台阶可下。爱斯贝丝必须追上来,哪怕他只是为了保持威胁距离。

    在下滑的时候,达贡汇聚土元素法力挪移脚下的泥土,暗中布置了几个凹坑。这和陷马坑是一个道理,只是除了让人失去平衡外,还有确认敌人位置的功效。

    达贡等着爱斯贝丝来,全神贯注听着某只脚落入凹坑中的声音,然后施展回马枪。虽说猎首斧前端太重、长柄太硬,无法像真正的大枪那样发挥出这一招的最大威力。但是任何带尖的长柄武器都能套用回马枪的招数思路,区别只在于练成这一招的训练数量是多是少。

    利用地形、改变地形,从而获得片刻的优势,达贡抓住了这个瞬间的优势,爱斯贝丝的隐身就失去了战术意义。他的身体被三柄利器穿透,尤其是猎首斧,达贡启动“坚”字符文后,直接把他叉在地上,想倒都倒不下去。他的心脏已经完全停止跳动,血管里没有压力,因此伤口的血只会滴滴答答、淅淅沥沥,就像从天而降的雨一样。

    一道惊雷从头顶炸响,雷暴即将到来。达贡活动活动手指手腕,终于摆脱了爱斯贝丝那种光团法术的效果。这时他还有个疑问,那便是这个爱斯贝丝到底是男是女。化妆应该没有这么好的效果,可要是变形法术或者幻术,那爱斯贝丝死后也应该解除了啊?

    达贡决定查一查究竟,可还没等他走过去,天空开始降下雷霆。山坡顶部是最容易被雷击的,但山坡边缘还竖着猎首斧呢!一具尸体上插着三件金属武器,长柄的金属武器还接地,于是优先打击目标出现了。

    达贡只觉得白光一闪,自己就被轰飞出去,仰面啪叽一声砸卧在地。他觉得全身麻痹,手指脚趾完全失去直觉,两个耳朵轰轰作响,也不知道这轰轰声是来自天上的雷鸣,还是脑袋里面的洪钟。

    爱斯贝丝的尸体先被电解了水分,碳化成了焦黑的状态,然后发生了气体爆炸并燃烧起来。短阔剑和匕首从尸体里掉落,猎首斧在“坚”字符文的作用下依旧斜插在地上,支撑着燃烧的尸体。天上的落雨暂时还不能浇灭尸体上的火,它本就在雷击和爆炸中变得脆弱,燃烧破坏了它最后的完整性。先是被砍坏的肩膀,后来是四肢和头颅,爱斯贝丝很快就碎成一块一块,不管TA原来是什么,现在都难以分辨了。

    雷霆左突右闪,在各处落下,雨势越来越大。若不是集中全身力气侧过身来,达贡差点就会被扑面而来的大雨呛死。

    用了二十分钟,达贡才能慢慢爬起来,坐在滂沱的大雨中,擦擦鼻子和耳朵,之前这些部位都出血了。他并非雷击的目标——也幸亏不是——但是雷击的余波也够他受的。更可怜的是星盔,小熊蜥现在还昏迷着,只是靠着直觉吸附在达贡的胡子上,这才没被雨水冲走。

    将熊蜥放到耳边,听听它的呼吸和心跳。“还行,挺有力的。应该没什么问题。”达贡将熊蜥搁在兜里,用双手抹抹脸,看看雨势。这一次的雨比之前更大,不过雷电没有那么频繁,相比较还是安全了一些。于是他手脚并用,抓着泥土和青草,快速爬上山坡,抓住两个麻袋,用最快的速度重新滚下来。

    留在坡顶就是等雷劈,达贡才不会犯那种错误。

    大雨之下,爱斯贝丝已经熄火,皮肉几乎不存,只留下难以辨别性别的骨架。那身天鹅绒衣服全烧没了,黑曜石匕首也成了碎玻璃,倒是一条细长的蛇皮腰带完好无损,看起来就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是我应得的战利品。”达贡将腰带捡起来,比了比长度。可惜,爱斯贝丝的腰比较细,能够穿上腰带,坚古族人还是相对“浑圆”了些。这蛇皮腰带围不成一圈,绑在手脚上又没有意义,于是就被达贡塞进麻布袋里,等着寻找买家。

    将短阔剑和匕首重新收好,达贡解除猎首斧的符文,将它从地上拔了起来。武器还有些温热,那是雷击造成的,大雨也没能将它完全冷却。为了避免成为下一个被烧糊的尸体,达贡根本不敢停留,径直闯进马场的一座废弃大屋内,这才敢整理整理东西。

    脱下湿衣服,拧干毛巾,好好擦拭一番。屋子里还有许多捆起来的草,以前是马的饲料,早就不适宜吃,但可以用来生火。燧石与铁片稍微擦干就能打出火星,是值得信赖的工具。火光中,达贡开始感到温暖。

    星盔醒来,用舌头舔舔眼睛,然后爬出口袋在火堆旁烘干自己。达贡从背包里找出肉干,用刀切成小块,这便是他们两个的夜宵。外面还在下雨,今夜他必然会在雨中作战,一些准备必须做好。盔甲的重量会增加,因此要尽可能减轻身体负担,以此来抵消它对灵活性的影响。

    夏季的雨,可能会凉,但从来不冷。达贡只需要穿最单薄的衬衣,隔开盔甲和皮肤,避免摩擦出血就可以。由拼接甲片和多层皮革压制而成装甲衫能够提供相当体面的防护,小圆盾一样的护膝和护肘,用几根铁杆代替弧面连接膝肘与脚腕手腕,这不是护腿和护臂,但对于劈砍和砸断的伤害至少有一定的防护作用。

    武器要带好,这次可把弹弓用的铁珠挂在腰带右侧。专门给猎首斧准备的武器钩在左侧,可以在使用弹弓的时候钩住长柄武器,从而解放双手。两柄投掷用的小型飞斧贴着大腿挂好,装甲衫外面的武装带,在胸前绑着握柄斜向下的匕首,在肩后放着四把飞刀。

    护颈和头盔是配套的,关键就是这个配套而不是贵重。护颈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割喉,它同时是立起来的,能够顶住头盔,不让它剧烈向下。这在锤子敲击头盔时可以起到支撑作用,将一部分冲击力转移到肩膀上,而不是让头骨、颈椎承受。它不能消除来自钝物砸头的致命威胁,但给了很大的活命机会。

    头盔外面带上防雨的帽子,用绳子固定,这对视线有好处。因为手上要带武装手套,上面有防止切割的金属甲片,再加上皮革,就不容易擦拭眼眶附近的雨水,所以带檐的帽子就很重要。最后,也几乎是最重要的就是泥魔皮革的鞋子。外面的地只会越来越湿滑,这双鞋子可以提供巨大的战术优势。

    没盾牌,一个锅盖也能提供帮助。外面的大雨会严重影响弓弩的威力,即便是钢弦的重弩,也可能因为打滑而失去准心。况且钢弦的重弩那是坚古族人的武器,人类的弩弓还是以兽筋制作为主,雨水会让它变得松弛而是去威力。

    拿在手里的锅盖挡一下,加上装甲衫,差不多就能避免弓弩的致命伤了。只要进入混战,一松手就能丢掉锅盖,或许还能用它来砸人。外面雷声不断,达贡肯定不会站在空旷的地方,可以预见他的旁边和身后都是建筑物。依托建筑,不仅能够减少雷击的可能,也可以挡挡弓弩,减少受敌方向。他可是要一个人杀回去,尝试将金狗商会的人救出来,天然就处于人数上的劣势,这些细节必须考虑到。

    把该吃的、该喝的都完成,把该排出来的重量丢在这个废屋中,达贡轻装上阵。他把两个麻袋找角落藏好,然后披着一块帆布当做雨衣便走出门去。在看到敌人之前,身上的水越少越好。

    白马镇,达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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