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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381 做人,要贵在知足啊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一日一日又一日,随着天气变的越来越炎热,一九八三年的全国高考,也终于来临了。

    与之前的高考时间不同,一九八三年的高考时间,并不是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而是改成了七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七日。

    至于原先的七月七日到七月九日,也没有闲着,改成了中专考试。

    为何这年要改考试日期,官方没有给出解释,总之乖乖听话,到时间去考就是了。

    其实早在高考时间下来之前,曹志强就让吴青红跟她老妈回了老家,去准备参加高考,但是吴青红的父亲没有跟着去,而是去了上海。

    因为刘主任办事很快,立刻就把吴泽民调去了上海大光明电影院,当普通职工。

    其实调动吴泽民的工作很简单,只需要给上海文化局那边打个招呼,然后再给吴泽民一张介绍信,这样一来,吴泽民就可以自己拿着盖了文化部红章的介绍信,去上海文化局报道了。

    这个盖了红章的介绍信,跟大学生毕业时候拿的派遣证差不多,唯一的区别就是要提前打电话通知一下那边的接收单位。

    说句不好听的,这就是所谓的空降人员。

    当然了,正常来说,像吴泽民这种人员调动,应该档桉随人走。

    也就是说,吴泽民去上海的新单位工作,除了介绍信,应该还拿着自己的档桉去才行。

    可吴泽民的档桉还在原先的单位里,并没有放人,于是这就是一个麻烦。

    不过也不是大麻烦。

    只要吴泽民有了新单位接收,他就可以先再新单位落脚,再重新回原先单位,要求原先单位把档桉提出来,正常来说都不会不给。

    原因很简单,一个人能自己找到上海的事业单位接收,那能量背景肯定不小,如果还死死的不给人档桉,这就是结仇,最后刁难不成,说不定还会惹祸上身,根本没必要。

    就算真有那种不开眼的,不还有曹志强嘛,他随时可以让刘主任去个电话。

    刘主任别看只是个主任,但人家是文化部的,级别比吴泽民原先单位的厂长级别都高好几级,有他出头,这种事情自然轻松简单。

    这就是京官的好处了,别看在京城本地不咋起眼,上下班还得骑自行车,但对比外地官员,那就是妥妥的上官。

    首都就是首都,终究与别处不一样。

    虽然先后把吴青红一家送走,但曹志强并没有搬回后海的四合院,因为青红的闺蜜顾珍珍,也就是小珍还在那住着,曹志强回去不合适。

    小珍现在已经有工作了,在一家新华书店当实习工。

    很明显,这个工作是曹志强帮忙安排的。

    之所以没把顾珍珍安排进红光机械厂或者出版社,一来是没有合适的岗位安排给她,二来也是不想有个耳目在身边。

    甭管怎么说,小珍既然是青红的闺蜜好友,必然是青红的死党,要是放在红光出版社或者红光机械厂,那各方面都不方便。

    …

    还是把她调去新华书店做个销售员,大家都满意。

    只是小珍刚参加工作,还是实习工,收入不多,所以暂时依旧在青红的家住着。

    实际上,如果是曹志强自己的意思,早就不想让小珍住在那了,毕竟是个大电灯泡。

    但吴青红喜欢跟小珍在一起,也只好由着她。

    毕竟不管怎么说,顾珍珍是吴青红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很多话不会告诉父母兄弟,但却会跟发小无话不谈。

    所以啊,既然青红喜欢,那不管是出于宠溺也好,愧疚也罢,反正曹志强一向都是青红说啥就是啥。

    青红这次回老家参加高考,顾珍珍又不高考,所以就没跟着回去,毕竟她已经在京城这边上班了。

    而青红不在,出于避嫌的需要,曹志强也没必要回去。

    总之,高考之日的前一天,曹志强跟往常一样,先开车去了金秀英家,跟金秀英重新复习了一下卷子,确定没问题了,才再第二天,一进行考试。

    虽然这一次,曹志强跟金秀英分别被分去了不同的考场,但依然都是在一个学校,所以考试结束后,还是很方便集合的。

    与曹志强的轻松不同,或许是知道这是关系到自己今后人生选择的重要考试,所以金秀英相当重视。

    按照金秀英的话说,她已经把曹志强给她的卷子做的烂熟于心,只要高考卷子的内容一模一样,她保证能够考高分。

    当然了,金秀英牢记曹志强的话,关键不是高分,而是控分。

    毕竟金秀英跟曹志强的天才人设不一样,她如果考试成绩太过妖孽,一定会引起怀疑,到时候就麻烦了。

    好在金秀英虽然平时看起来很叛逆的样子,但其实那种叛逆更多是一种伪装。

    在骨子里,她其实是很听话,很顺从的一个人,前提是你得让她认可你。

    比如在曹志强这里,金秀英自从认可了曹志强之后,别看表面大大咧咧,其实一直很听话,也从没想过上位之类的事情,最多就是想当曹志强的情妇。

    哪怕之前金秀英反推曹志强那次,也不过是金秀英出于感激跟害怕的心理。

    感激自不必提,没有曹志强,就没有她现在的惬意人生,依旧会像流浪狗一样到处流浪。

    至于害怕,是金秀英害怕失去这种生活,害怕曹志强再次抛弃她。

    所以,金秀英才想用献身当情人这种方式,来跟曹志强形成一种更紧密的关系。

    至少,当了曹志强的情人,曹志强就不会轻易舍弃她了。

    金秀英跟其他女人不同,她现在是真的除了曹志强,再没有别人可以依靠了。

    于媛媛也好,吴青红也罢,甚至包括郝淑雯,那都是有家人的。

    可金秀英呢,说是有家人,但早已经形同陌路,跟孤儿也没啥大差别了。

    再加上金秀英曾经做过一阵社会青年,早早接触过社会很多黑暗面,所以别看她年龄最小,但要论心理成熟度,估计也就郝淑雯能胜她一筹。

    …

    某种程度上,金秀英在察言观色方面,恐怕是曹志强目前所有女人中最强的一个,只是她很聪明,从来不刻意表现出来罢了。

    过去,金秀英一直把自己包裹在一个沉默寡言,一言不合就拔刀的乖戾人设外壳之中,而且还故意邋里邋遢,把自己弄的很脏很丑,都是为了防止自己受到侵害罢了。

    仗着她的特殊身高,以及乖戾的表现,过去也确实没人把她当女人看待,只是把她当打手。

    直到穿越后的曹志强找她做局,她才趁机攀上曹志强这个高枝,并在多方观察之后,才果断出手,反推曹志强,用自己的第一次,绑定了曹志强这个金主。

    没错,金秀英从来就不是个傻子,一个傻子怎么可能在没亲人帮忙的情况下,一个人活到现在?

    当年金秀英跟着魏大军,也不过是没地方去,只有魏大军那些人肯收留她而已。

    其实抛开立场来讲,魏大军实际上是个不错的大哥。

    比如说,魏大军十分讲义气,而且也十分维护小弟,个人操守也还不错,尤其是男女之事,不管对自己,还是对小弟,都管的很严。

    所以魏大军那伙人,平时都只是干一些收小商小贩的保护费之类的事情,再不就是自己干点个体户的营生,倒腾点南方货过来卖,但从来不主动欺男霸女,也不玩抢劫那一套。

    再加上魏大军有个背景很不错的亲戚,所以他之前一直混的不错。

    如果没有曹志强的主动设计,恐怕就算严打,他们也能安然脱身。

    毕竟魏大军那伙人不是单纯的流忙团火,他们也有自己的营生,犯的都是小罪,且因为有高干亲戚,嗅觉比较敏锐。

    因此,如无例外,说不定那个魏大军之后,就能摇身一变,变成知名企业家也说不定。

    毕竟后来很多企业家,都是魏大军那个路数。

    所以金秀英过去跟着魏大军,单纯就是魏大军能养她,可就算那样,她还是倍加提防。

    可曹志强不一样,真的不一样。

    别人怎么看曹志强,金秀英不清楚,但在金秀英的眼睛里,曹志强做事更狠更绝,也更有手腕!

    其实一开始,金秀英没想过背叛魏大军,她是被曹志强威胁着上了贼船。

    因为她当时看得出来,曹志强那时候是认真的。

    一旦当时金秀英不答应帮曹志强陷害魏大军,曹志强真的可以立刻去公安局举报,连金秀英一起抓的。

    在这时期,当街抢劫一万块钱是什么罪,金秀英很清楚,那绝对是能枪毙的罪名。

    曹志强为了把他们一网打尽,为了告别过去,居然能想出用一万块钱陷害人的手段,这让金秀英不寒而栗。

    所以在当时,她只能答应。

    后来的变化,一切都如曹志强预想的那样,十分顺利,甚至一些金秀英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居然也有人主动替曹志强摆平了。

    …

    这让金秀英意识到,曹志强是个更狠更绝,且运气更好的人。

    之后又了解了曹志强更多的信息,知道他的发财之路居然是靠写诗写之后,就更加惊讶了。

    她万万没想到,一个心思缜密,手段毒辣的人,竟然还是个大才子,这简直出乎她意料之外。

    但那时候,她已经是曹志强的人了。

    毕竟她是共犯,这是最好的锁链。

    然而,正如曹志强不担心金秀英事后翻供一样,金秀英也知道自己其实拿曹志强没办法。

    因为一旦金秀英翻供,因为没有实际证据,压根拿已经认识越来越多权贵的曹志强没辙。

    换言之,曹志强可以抛弃金秀英,但金秀英除非跟曹志强同归于尽,否则就没啥真正能约束曹志强的。

    虽然曹志强给了金秀英不少钱,可这依旧很难让金秀英有安全感跟归属感。

    因此,在观察了许久之后,金秀英果断决定,利用自己女人的优势,趁着曹志强对自己还感兴趣,献身给他。

    一旦成了曹志强的女人,就算曹志强事后厌烦了,也一定不会不管她,起码要给她一个交代。

    比如重新打排球,就是金秀英的一个尝试,也是她的一个执念。

    因为金秀英当初确实是打排球的能手,只是因为特殊情况才中途断掉她的职业生涯。

    现在曹志强既然肯帮忙,她当然要试一试。

    所以说,金秀英别看平时还是一副不领情的样子,其实她内心里是很感激曹志强的,也一直很用心的在训练跟学习。

    在曹志强不知道的情况下,金秀英一直在做着大量的体能训练跟技巧训练,而且饮食方面也很注意,真的是多吃肉蛋奶,少吃米跟面,蔬菜水果也狂吃。

    狂吃狂训练的情况下,她的体能也好,技巧也罢,都进步神速。

    比如她的私人教练丁海燕,就一直夸她是个打国家队的好苗子,只可惜她有进少管所的过往,一般体校不收她。

    在这个企业俱乐部没开始的时代,体校不收,基本就等于断绝了进国家队的路。

    好在,曹志强又给她找到了一条新路,那就是高考。

    是的,高考是不在乎你是否进过少管所,只要分数够,就能考上大学。

    而体育大学,也同样不管你是否进过少管所,只要你分数够了,体能达标了,就可以去上学。

    只要进了体育大学,就可以学排球专业,然后通过大学排球队,再去竞选国家队。

    这条路当然可以走,但一般人是走不了的。

    毕竟一般学体育的,能考上体育大学的依旧是凤毛麟角,因为体育生大都文化课成绩很差。

    可万万没想到,曹志强居然连高考试卷都能提前弄到,这又让金秀英刮目相看。

    …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了。

    这既让金秀英感到惊喜,也让她感到恐惧,但与此同时,还有一种敬佩跟依恋在里面。

    是的,人终究是感情动物。

    跟曹志强相处了这么久,被曹志强一直好吃好喝好住好说的养着,还有了肌肤之亲,要说没有感情,那是假的。

    只是金秀英知道自己的情况,她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美人,反而因为身高太高,身材太壮,有点像是怪物。

    因此,金秀英没奢望过成为曹志强的正宫,能当他的情人就不错了。

    就算当情人,她也过的比一般人好了,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单独住小洋楼,吃喝用度都媲美高干,且还能有私人教练,提前得到高考试题的。

    做人,要贵在知足啊。

    贪心不足的下场,她见了太多太多了。

    “好了,马上就要进考场了。”

    第一场考试进场之前,曹志强再次叮嘱即将分开的金秀英。

    “英子,要沉住心,正常发挥,按照我们说好的,好好控分,千万别乱来,千万别引人注意,记住了吗?”

    “记住了。”金秀英轻声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你不用再嘱咐了。”

    曹志强这才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拳头:“很好,既然如此,那就去吧,加油,共勉之!”

    金秀英微微一笑,也伸出拳头跟曹志强的拳头轻轻碰了一下:“加油,共勉之!”

    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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