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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 第七十七章 赫尔墨斯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沈听清是群峰之巅的忠实观众。

    这份忠实,并非是精神上的,而是用真金白银一点点砸出来的。

    山上的日子太过难熬,每次下山,回到数千平米的家中,沈大公子就会观看群峰之巅的比赛作为消遣。

    如何让这份消遣更为有趣呢?

    很简单,花钱。

    能付费绝不白嫖,能打赏绝不发弹幕。

    这是沈听清一直以来秉承的信条,也是这一份坚持,让他成为了万氏少数几个超高级VIP之一。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有点强迫症。

    除非赛事时间重叠,否则无论是一阶场还是三阶场,只要有空,一场不落。

    所以那天林间深夜对战帕察,其实并不算巧合。

    如此频繁的观赛,让他对于群峰之巅的所有选手,几乎都如数家珍。

    ID为赫尔墨斯的参赛者,来自大洋洲的一个岛国。

    他和帕察一样,隶属于一家获得了秘境探索权的私人公司,平日里过的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

    赫尔墨斯如今的战绩和被林间继承了成绩的帕察相同,3-0。

    而且每一场都赢得干净漂亮,没有给对手留下任何机会。

    不过和帕察不同的是,他并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超凡能力。

    林间看向沈听清的手机,上面是赫尔墨斯在群峰之巅的第一场比赛画面。

    他的对手是一个浑身缠绕着火焰的光头大汉,那些火焰散发着恐怖的高温,以至于周边的空气都出现了隐隐的波动。

    穿着一身休闲运动服的赫尔墨斯没有主动撄其锋锐,而是冷静地躲避着光头大汉的攻击,时不时的做出不痛不痒的反击。

    似乎完全处于被动防守的状态。

    如此缠斗了数分钟。

    光头大汉突然找到了机会,猛地扑向了赫尔墨斯,青筋暴露的手臂随时准备撕裂眼前的敌人。

    但赫尔墨斯突然消失了,就仿佛融化在水里一般,身形在空中淡去,荡然无存。

    下一刻,这家伙就诡异的出现在了擂台上的另一个角落,衣袖中划出了一把锐利的匕首,朝着对手的后颈扎去。

    血光亮起,那位不知道怎么就被偷袭了的光头巨汉直接被判负。

    出于对参赛选手的人身保护,与灵域网络的链接直接被强行断开。

    而后的两场比赛,几乎是如出一辙,开始之时,赫尔墨斯都是谨慎的躲避着对手的攻击。

    而后,在某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瞬间,这个家伙就会突然消失,又出现在某一个地方,攻向对手的弱点。

    神出鬼没,简直如同潜藏在阴影之中一般。

    “赫尔墨斯聪明伶俐,机智狡猾,又被视为欺骗之术的创造者。”

    “他是边界及穿越边界的旅行者之神,也是狡猾的小偷和骗子之神。”

    “《荷马诗颂》里描述他为:多谋而狡猾,是偷盗者,是窃牛贼,是梦境制造者,是守夜人,是门口的潜伏者。”

    这是关于赫尔墨斯的注解。

    沈听清继续说道:“这家伙敢用神祇的名字给自己取名,恐怕也是觉得自己的能力与那位传说中的希腊主神有相似之处。”

    “不过,就先前的比赛来看,他个人的近身战能力似乎并不强,令他能分出胜负的,是那把匕首。”

    群峰之巅并不限制武器的使用。

    正如同万氏所宣传的那样,灵域网络是一个真实的世界,无论你的武器是一把简简单单的烧火棍或者是由超凡者工坊打造的神奇武装,都可以被带入其中,展现武器本身的威力。

    林间打赢帕察的那场,其实运气占了很大成分。

    首先,身为当晚比赛的胜利者,又是观众挑战环节,帕察并没有戴上自己的原有武器——一对指虎,而是选择了赤手空拳与林间对战,这就给了林间很大的发挥空间。

    其次,林间几乎是以钻空子的方式改变了比赛场地的地形,成功浪费掉了帕察的一大半时间,让他陷入了焦灼。

    最后,帕察对于自己的能力实在过于自信,当时,他的超凡能力的确命中了林间,也产生了应该产生的效果。

    可当林间的意识完全陷入混沌之中,身体又遭遇危险,藏在他脑海中的另一个存在就被唤醒了。

    虽然仅仅是片刻。

    而且只出了一拳。

    而今,林间虽然已经步入一阶,甚至拥有着远胜于普通一阶超凡者的身体素质,但面对这些群峰之巅的参赛选手,依然有着极大的劣势。

    无一例外,这些人都来自各个国家的传送点,或者隶属于某些大型的拥有秘境探索权的私人公司。

    前面一种还好,日常中所要对付的敌人大多都是灾厄。

    后面那一种,说好听点是探索者,难听一点就是秘境中的野狗。

    很多人手上不仅沾染了灾厄的血,因为利益分配或者小队之间的冲突,恐怕还沾上了其他超凡者的鲜血。

    这也是当初费准不建议林间去探索者小队的原因。

    在利益面前,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这些都是从生死线上走出来的人形灾厄。

    从踏入超凡者的世界到现在,林间砸死过宁城那两只害人的水猴子,也在十三号秘境之中与很多只妖魔搏杀过。

    但与人生死相搏的经验,几乎没有。

    唯一的一次与卢词对战,还是请的代打。

    林间揉了把脸。

    难啊。

    “而且,我还有小道消息。”沈听清同情的看了一眼愁眉苦脸的林间,拍了拍他的肩膀,“赫尔墨斯这家伙,从前是一个二阶来着。”

    “二阶,超凡者还能降级?”

    “当然,超凡者的能力强弱与自身所吸收的超凡特性有关,积少成多,量变产生质变,就能够进阶,但如果因为某些严重的伤势导致体内超凡特性的减少,自然原本的阶位就无法保持了。”

    “但是。”沈听清的脸上露出了罕见的严肃,“即便是降阶了,对于力量的掌控,却不会因此而衰弱。”

    “就像一个持有大型客车驾照的司机,开起小轿车来当然是顺风顺水,搞不好,这家伙是故意掉级来一阶场,准备混个擂主当当的,据我所知,像他这种情况的,不止一个。”

    这和初中生重读小学有什么区别?

    林间忍不住无奈叹息。

    这还怎么打?

    “你放心,虽然他很强,但你也不弱啊。”沈听清安慰道:“你在觉醒者时期就能打败帕察,那可真是和我一样,真是万里挑一的天才。”

    你是不是天才我不知道,反正我是开挂了的,林间心想。

    而且这个挂,如今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还有七天,总能想到办法。”沈听清说。

    “什么叫还有七天啊,是只剩下七天了。”林间猛拍自己的大腿。

    未来一周的日程,被安排得很紧凑。

    首先,每天都要上课,每堂课都逃不了。

    其次,还要找到另外两个愿意参加话剧社的新成员。

    最后,如果上一项能顺利完成,需要在一个月内通过其他社团的考验。

    也就是说,一周至少踢翻一个社团。

    而七天之后,还有一场等待着他的,与赫尔墨斯之间的决斗。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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