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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混战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兄弟们随我杀出去!”

    骑兵校尉大喝一声,朝营外杀了出去,往外冲还有一线生机。

    敢死队骑兵纷纷跟着校尉冲杀,虽然他们早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但能活下来,谁又愿意就这样窝囊的死去。

    砰、砰、砰……

    弓弦颤动,无数支羽箭齐刷刷的飞上天空,成抛物线向唐军骑兵射去。

    箭矢扎入唐军骑兵的人群中,人的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混杂在一起,在铺天盖地的箭雨覆盖下,战马被射成刺猬,战马前蹄弯曲,后蹄高高扬起,把马背上的骑兵掀落下马。

    唐军骑兵纷纷中箭落马,一时之间死伤过半,再来几轮齐射,就能全歼唐军。

    “停止射箭,随我杀入大营,斩杀唐军!”

    吐蕃将领划拉也得意洋洋,命令停止射箭,全军突击,他要亲手歼灭唐军。

    “大将,大论有令,不得……”

    副将急忙拉住划拉也,搬出论钦陵的军令,划拉也不以为然,此刻早已经把论钦陵的话,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一把甩开副将的手,不听他的劝告,执意率领大军杀入大营。

    划拉也很快便剿灭了夜袭的唐军,还没等他高兴,异变突起,漆黑的夜空中,突然亮起无数光点,朝他们激射而来!

    城外的动静,惊动了伏俟城守军,立刻向李璟汇报。

    李璟知道这是黑齿常之来了,也只有他擅长夜袭。

    天知道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怎么做到精准找到敌营,并发动夜袭的,也不怕走错路。

    李璟出了王宫,来到城头上观望。

    只见城外一处地方火光冲天,隐隐约约有喊杀声传来。

    看着冲天火光,便知道战斗有多惨烈!

    “摄政王,看来吐蕃军大营遭到了袭击,就不知道是哪位将军?”

    阿史那俀子看着远处,问道。

    “能在夜间作战,奇袭吐蕃,并能重创吐蕃的唯有一人,那便是河源军大使黑齿常之!”

    “黑齿常之在河源军七年,令吐蕃不敢有丝毫进犯,这次跟论钦陵交手,也是他的第一次,就不知道他们二人谁更厉害一些!”

    李璟说道。

    一个是吐蕃百战百胜的吐蕃战神,一个是压的吐蕃抬不起头,从无败绩的大唐名将。

    两大高手对决,就看谁的谋略能够更胜一筹!

    “黑齿常之将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必定能够击败论钦陵!”

    阿史那俀子急忙说道。

    黑齿常之对他来说也不算陌生,那可是大战后突厥汗国,多次打败后突厥汗国大军的猛人,别说吐蕃人畏惧黑齿常之,就连突厥人都畏惧!

    在突厥人心里,仅次于程务挺的存在。

    “话不能说的太早,谁又能知道结果会是什么样的,黑齿常之是不错,但论钦陵也不是简单的人。”

    “吐蕃有论钦陵在,对于大唐来说,不是一件好事,这会妨碍大唐征服吐蕃的速度。”

    李璟摇了摇头。

    ……

    经过几轮火箭的洗礼,吐蕃左翼大营被火海吞噬,冲进去围杀唐军敢死队的吐蕃军损失惨重!

    论钦陵早已预料到这点,在第一轮火箭雨出现的那一刻,便派出大军,杀向火箭出现的方向。

    等到大军杀到,黑齿常之早已经带着人跑路,换个地方继续火力输出,带着吐蕃军四处奔波。

    “大使,吐蕃军在身后紧咬着不放,怎么办?”

    “转向,朝左翼大营前进!”

    黑齿常之带着唐军转向,朝吐蕃左翼大营冲去。

    好不容易逃出火海的划拉也,看见有一队身穿吐蕃军服饰的兵马,正朝他们而来,还以为是论钦陵派来的援军,立刻带着残兵败将迎了上去。

    还没等划拉也开口,一道刀光一闪,他只觉得脖子一痛,刹那间,他看到自己的目光距离地面越来越近,他还没来的及意识到死亡,脑袋已经掉落在地,脖颈断裂处鲜血喷涌,身体向后倒去。

    黑齿常之没有停留,率领兵马一番冲杀过后,消失在黑夜之中。

    幸存下来的吐蕃将士,还没来的及松口气,又听见一阵马蹄声传来,他们如同惊弓之鸟惊慌失措!

    很快,又有一支身穿他们吐蕃军服饰的骑兵出现,他们握紧了手中的武器,哆哆嗦嗦的围在副将身边,心里的弦绷紧。

    “吁!”

    这支骑兵停在他们面前,看着被吓破胆的同袍,露出不屑之色。

    不等他们开口,一支利箭从远处射来,骑兵万夫长绥易方郫来不及躲闪,肩膀中了一箭!

    “杀呀!他们是唐军假扮的!为大将报仇!他们没有我们人多,大家一起上砍了这群杂碎!”

    一声大喝响起,双方都还没反应过来,便有人带头杀向对方。

    划拉也的副将心里疑惑,但在有人带头鼓动下,他身边的将士裹挟着他,也跟着杀向对方!

    划拉也的副将顿时觉得日了狗了!

    麻辣隔壁!

    好歹先搞清楚是敌是友,再动手不迟,这样不明不白,稀里糊涂的冲上去厮杀,要是杀错了怎么办?

    麻辣隔壁!

    你们这帮混球坑我!

    遭到唐军多次袭击,主将又被干掉,大家心神紧绷的情况下,如同一点就炸的火药桶,只需要有人鼓动,他们就会丧失理智杀向敌人。

    哪里还会冷静下来,考虑对方是不是自己人,没看刚才主将都被人砍了脑袋,不拼杀死的很有可能是自己。

    见到自己的万夫长中箭,早就憋着火的吐蕃骑兵,立刻从绥易方郫身边穿过,冲向迎上来的吐蕃将士。

    双方混战在一起,骑兵对上步兵,有压倒性的优势,吐蕃骑兵杀起吐蕃步兵来,如同砍瓜切菜!

    正当他们打的火热的时候,黑齿常之率领大军杀了回来,加入到他们的混战之中。

    在这种敌我难分的情况下,想要活下来的唯一办法,那就是先下手为强,干掉自己的身边的人。

    因此,这一战吐蕃将士大多都死在自己人手里,大家都杀红了眼,谁还分谁是谁,砍了再说,只要自己还活着就行,其他人哪里还管他死活。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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