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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二百一十四章:高岳的心软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古人打猎那是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如今高明程带着高岳去打猎,就没有这么威风霸气了,但好歹对应了第一句左牵黄。

    黑虎一身黑毛,英勇神武,威风赫赫。精灵则是一身黄毛,体型较小,身形灵活。

    两狗一前一后的跟着,欢快的跑动着,时而钻进林子,时而又从中跑出。

    此时是早上七点,高岳的状态很好,他早餐时吃了一大碗的面条,现在则背着一个包,里面装着水壶、饼干,用来充饥解渴用。

    高明程也带着一个包,里面放着各种调料和水壶,包空空扁扁的,等会进山如果有发现什么好东西,还可以用来装。

    如今是八月上旬,天气炎热,他们这儿已经很久都没有下雨了,水库在放过水后,就一直没有满过。

    人站在日头下,那简直晒的不行,但大清早的钻进林子里,就自有一股凉风袭来。

    山路狭窄,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高明程配合着高岳的速度,不紧不慢的走着,顺便左右张望着。

    以往他自己进山时,总是一路狂奔到目的地。这山脚下的风景在他的眼中就只化为一道残影,快速的消失着。

    现在他倒是有闲情逸致欣赏着这里的一草一木。

    他看到很多熟悉的果树,有毛栗、捻子树,野山楂、野樱桃等。

    他们这儿也有野樱桃,但几乎不怎么长果,就算长果,那也是个头小小的黄色果子,味道酸涩,不如红色的果子甜。

    毛栗和捻子树上已经挂满果了,只是毛栗还没有成熟,但捻子已经有些成熟了。

    捻子的成熟期挺长的,因为它是边开花边结果,花期是五到七月,那么果期就是七月到十月了。如今树上的花已经不复再见,但树上挂着的果子,有的是青色的,有的是红色的,也有的是紫黑色的。

    只有紫黑色才是成熟可食用的,如果吃了没有成熟的红色果子,那么就会拉不出大便的!

    高明程顺手摘了一小把紫黑色的捻子,然后分给高岳一些。山里的东西干净,又没有打什么农药,所以两人压根没有用水清洗的念头,直接丢进嘴里吃掉了。

    成熟的捻子有淡淡地清香,味道甘甜,但其实果实里面的幼籽和芯是微苦涩的,不喜欢的话,可以吐掉不吃。

    高岳望着满树的捻子,怀念起以前来,说道:“高明程,你还记得吗?小学那会儿,我们一放学就往山里钻,什么野果子熟了,就去弄来吃,你和我哥爬树厉害,还掏到过鸟蛋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几个吃多了捻子,结果好几天拉不出屎来,哈哈!从那次后,就没敢再吃多了。”

    随着高岳的讲述,当年的那些事,也在高明程的脑海中浮现,他的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

    他的童年除了吃不饱外,还是有很多有趣的往事。

    两人状态轻松的走着,说着,不知不觉,已经翻过一座小山了。这时黑虎和精灵突然叫着朝一处灌木丛跑去。

    高明程定睛一看,原来是两狗发现了一只兔子,正兴奋的去追逐呢。

    黑虎主攻,精灵从旁辅助,在两狗的配合下,那只兔子无路可逃,最后命丧狗嘴。

    “好样的!”这一幕看的高岳都兴奋起来,给黑虎击掌庆贺。

    黑虎叼着那只野兔,屁颠屁颠的跑到高明程的面前,然后将野兔放在他的面前。

    高明程弯腰摸着黑虎的头,夸赞道:“好样的!”

    得到夸赞的黑虎猛摇尾巴,而精灵则拼命的想挤进来邀功。

    高明程自然也顺势夸了精灵,又说道:“等下中午吃饭时,再把兔子给你们吃!”

    说着,他弯腰捡起兔子,拎在手上。

    野生的豺狼进食,会用锋利的牙齿撕开猎物的胸膛,然后从里面的内脏吃起,但黑虎和精灵毕竟是家养的,虽然被高明程不知不觉中养的有些凶悍了,但吃东西还是习惯吃主人处理过的。

    “黑虎,精灵,去找野猪的踪迹!”高明程对两狗命令道。

    刚刚捕捉了一只野兔,激发了两狗的凶性,一只野兔可不能满足它们,于是听到高明程的命令后,便开始嗅着空气中的气味,带着两人寻找起野猪的踪迹来。

    进山打猎时,如果能有猎狗相伴,那么肯定会事半功倍。

    单凭人去寻找,那就得注意地面的情况,看是否有新鲜的野猪脚印和猪粪留下,然后寻踪找去。

    但有猎狗,就只需要跟在猎狗身后,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就行。

    高岳开始兴奋起来,他手里握着那把微型冲锋枪,激动的手都有些抖。

    他自小生活在那种环境,是见惯了枪械的,但微型冲锋枪还是头一回见。

    他臭屁的说道:“高明程,我前阵子特意在靶场练过枪了,伱待会等着看吧!我现在可是神枪手了!”

    他大学考上后,高国兵大为高兴,于是找了关系,让他去靶场练枪,一边练枪,还一边把自己多年以来侦办案子的经验传授给他。

    虽然高岳即将前去读专门的警察学院,学习最新的刑侦技术,但高国兵相信,只有成绩优秀,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前程!

    “好啊,我拭目以待。”高明程笑着说道,想起去年冬天时,高岳那拙劣的枪法来。

    不过在前世,成为刑警的高岳的确拥有神枪手的称呼,可见他是极有天赋的,只不过之前需要埋头苦读,没有太多练习的机会。

    黑虎和精灵在追踪野猪这一块,也算是很有经验了,它们的嗅觉发达,在经过一番寻找后,终于找到野猪了。

    野猪是杂食性动物,在食物充足时,它们什么都吃,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是很喜欢暴走的。

    两人跟在黑虎和精灵的身后,透过一片林子,也看到那群野猪了。

    这个野猪群挺小的,就只有三头野猪,是由一只母猪带着两头小猪在觅食,小猪并不大,大概只有四个月大左右。

    在野生的情况下,野猪们一般是三到六月下崽,因为这个时候食物充足,气候条件适宜,可以养活猪崽。

    而人工养殖的话,就可以通过人工干预交配时间,可随时产崽。

    看到这三头野猪,高岳起初是兴奋的,随即又皱眉起来。

    他有些犹豫了。

    单亲妈妈带着两个孩子的组合,总是让人不容易下定决心。

    高明程看了他一眼,大致猜到了什么,于是说道:“再找?”

    高岳犹豫再三,最后还是点头说道:“再找吧!”

    他既然已经决定了,那么他们转身就走。

    来时轻悄悄的,走时就没有那么注意了,发出的细微动静立即惊吓到那三头野猪,于是三头野猪瞬间拔腿就跑。

    高明程见状也不在意,高岳心软,已经放过它们了,那么它们跑不跑,就都无所谓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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