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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混战开始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希尔顿缓步走到众人面前,犹豫再三后,才开始开口。

    “我不想骗大家,实话说,我不知道这次究竟会不会有伤亡,但我向大家保证,我一定会尽力将大家或者带回来。我知道,你们可能对这场战争还有这许多的不自信。

    其实从根本上说,瓦尔京人的军事体制仍旧是陈旧迂腐的部落制的那一套,平时种地,临到战争时,将他们征召起来,武装成士兵。

    对他们来说,战争就意味着和同村同市的居民们一同出去打猎掠夺,后勤补给对他们来说几乎是没有,从西兰、维多利亚联合地、以及我们之前的多次征战里都可以看出来。

    他们必须在自己手中的食物消耗完之前找到新食物,否则他们就得饿死。打起仗来,他们唯一学到的便是一窝蜂向前冲,若不能击溃他们眼前的敌人,他们就会被眼前的敌人砍倒。”

    希尔顿说到这逐渐语气开始高昂。

    “相比于这群野蛮人,众所周知,我们早已脱离了没落腐朽的民夫征兵制度,早在洛尼西亚第一共和国时期,我们就进入了职业军队时代。

    哪怕是我们最低等的列兵,也学习过最基础的军事技巧与战斗知识。我们的每一位指挥官必须在各类军事学院进修过,精通各种韬略,懂得步、骑指挥艺术,懂得科学地挖掘壕沟、布置陷阱。”

    在进入圣卡尔流之前,希尔顿已经在正规军事院校进修了三年,此时的他无比的自豪与自信。

    “瓦尔京人,他们残忍好杀,他们天生就是为了劫掠而生的,他们勇猛顽强,并且悍不畏死。而我们除了少数的精锐部队外,我们的单兵作战能力很难与瓦尔京人媲美。

    “但对付瓦尔京人,我们并非没有优势。如果说瓦尔京人的优势是他们体格健壮,天生的强悍,而我们帝国的优势就是我们已经踏出了野蛮生长的蛮荒时代,步入了文明社会。

    我们跟这群只擅长破坏,不擅长建设和创新的蛮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几百多年了,他们的武器依旧和旧时代差不多。

    然而我们早已抛弃了软弱的青铜、铁制武器。现在,弟兄们,你们身上穿著的,手中高举的长枪,正是帝国尖端的秘密研究所尝试研制的合金武器。

    而且在各种指挥战术层面,我们已经远远超越了只会长途奔袭,以力破敌的瓦尔京人,今天,我们就是要让他们见识一下,帝国铁骑的骄傲!”

    说到这,下面的士兵们情不自禁地鼓起了掌,可这时候其中一个士兵小声问道:“那大人,为什么瓦尔京人还能一路杀穿了几个帝国,直至将我们逼到珍珠堡城下呢。”

    众人听到这句话后,整个场面静得可怕。

    “既然提到这,那我不得不承认。”希尔顿望着这位看起来年龄似乎比自己还小的士兵。“帝国在战争初期的确犯了一些失误,同样地,西兰王国和维多利亚人也犯了同样地错误。

    我们低估了敌人的决心,却过分地依赖了自己的盟友。好在我们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我们不会重蹈覆辙,同袍们,和我一起,将瓦尔京人赶出帝国!”

    众士兵听完这句话,共同举起了长枪,“将瓦尔京人赶出帝国!”

    在双方都准备好后,没有过多的话语,希尔顿带着骑兵军团开始冲锋,希尔顿将整个梯子型的队伍分成了六十五排,每一排之间相隔了200米,显得队伍之间缝隙极大。

    卡尔·鲍曼少尉十分不解地问过希尔顿这个问题,为何要留这么大的空隙,之前卡尔·鲍曼少尉所在的部队是一支轻骑兵分队,而轻骑兵分队的主要武器是弓箭或者长刀,并非重骑兵的长枪。

    与轻骑兵的皮甲完全不同的是,重骑士最低级的铠甲也是由生铁铸造而成的大型板甲。

    就连轻骑兵的马匹,也只是多数披着皮革的马甲,对普通的攻击多少有一些防护作用,重骑士的战马则是完全的纯铁的铸甲。

    所以一般的马匹根本无法承载全铸铁的马甲,只有各国的那些重型挽马才能驼得起这么沉重的铠甲,外加上同样穿着这么沉重铠甲的骑士后还能在平原上进行快速机动奔驰。

    快速奔驰的重骑兵对于由平原上任何敌人来说,那就是一个个活动的钢铁堡垒,其战略价值和战术价值都是其他兵种无法替代的。

    至于两者更大的差异,其实还是在爵位和地位上。

    轻装骑兵部队,即所谓的轻骑兵是多数都是帝国军队编制内的骑兵,在长枪营或者弓箭手营经过选拔后也可能成为骑士中的一员。作为没有贵族头衔的骑兵,是不能够在帝国标准配置的骑士铠甲上做任何特殊的标志的。

    重装骑兵部队,即所有的重骑兵,在龙骑兵军团成立以前,无一例外都是具有贵族头衔的,即使是一个普通骑士屡立战功,最后被破格选拔进入重骑士团队也不例外。

    在此之前,一定会有一个伯爵以上的贵族代表国王授予他“男爵”或者“帝国骑士”等低级贵族头衔,然后才有加入重骑兵部队的资格。

    之所以这样,当然是因为无论是骑士还是马匹的铠甲铸造价格,都是天价,一个重骑兵所要消耗的资源足够养活整整一队轻骑兵,或者两三队步兵。

    更准确来说,整个洛尼西亚第三帝国,就没有几只像样的重骑兵分队,大量的重骑兵所需要消耗的资金就是一笔天文数字,只有教宗国那群神棍们才玩得起。

    所以洛尼西亚的底层军官们对重骑兵的使用几乎是毫不了解,但这可不包括希尔顿。

    希尔顿在书中看到过,在所有的骑士兵种中,除了十分少见的狼骑兵、狂鹫骑士、信天翁骑士等几种特殊的坐骑,绝大多数的兵种采用的突击武器都是长枪或长矛,这样,在突击过程中,每两横队间的间距必须在100米以上。

    对于虽不是以速度见长,而是以载重和爆发力见长的夏尔马来说,100米的距离也大概只需要5到8秒就可以冲刺到了。

    但是如果在实际的战争中,两军对垒,第一次冲锋,如果是大军团冲锋,骑兵不论面对任何兵种,第一梯队或者准确地说第一横队都无法在5秒内将敌人解决或者被敌人解决。

    而第二梯队为了保证冲击力,必然还是手持长枪类武器,如果只有50米以内的队伍间距,冲上去的时候,面对的还是自己的战友。

    如果不想误伤自己的队友,或者将自己的队友和敌人穿成一串的话,他们只能进行减速,或者扔掉手中的长枪换成长剑进行作战,这基本就等于一个梯队被白白浪费。

    比较合理的重骑兵运用的办法是,将整个梯队排成尖锥形状,前后间隔200米左右,在第一冲击波到达后,给第二冲击波留下足够的位置。

    这样长枪重骑士冲击5到10轮后,无论如何坚固的阵营也会被冲开,后面的大队的步兵或者轻骑兵全部换近战用的刀或者剑突入敌阵,用近战彻底击垮敌人。

    这种铁甲突击,在目前的作战环境中,如果对方没有魔法师的帮助,那简直就是无敌的存在。

    希尔顿带着众人一马当先地突入了敌营,凭借着巨大的冲击力,希尔顿用长矛轻轻松松地刺穿了瓦尔京人那柔软的皮甲,刺进了他们坚硬的身体。

    随后的第二排第三排骑士们,有的甚至把两三个瓦尔京士兵串成了一串,瓦尔京人并非没有见识过重骑兵的厉害,早在前面的战争中,他们已经领略过教宗国圣殿骑士团的威力了。

    他们自然知道该如何应对这种重骑兵,他们先用同伴们死去的尸体阻挡重骑兵冲锋的速度,然后轮起双手大剑用重量将重骑兵们击落马下,他们当然知道这类武器并不能击破对方的铠甲。

    但按照他们对重骑兵的理解,重骑兵们的铠甲既沉重又繁琐,一旦被击落马下,几乎毫无还手之力,可眼前这些重骑兵们却让他们大跌眼镜。

    第一个被双手大剑斩落下马的,就是可怜的卡尔·鲍曼少尉,身在第二排的他成为了首个倒霉蛋,被一个瓦尔京壮汉的双手大剑重重地拍在了地上。

    在众多瓦尔京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中,卡尔·鲍曼少尉灵活地跳了起来,咳嗦了两下,拔出身后的马刀,将他面前把他击落马下的瓦尔京壮汉砍成了两半,随后快步跑向了自己的马匹一跃而上,重新回到了马上。

    什……什么?瓦尔京人觉得自己的常识被颠覆了,这种铠甲不是应该无比沉重吗?难道洛尼西亚人已经进化成了超人?还是他们从在哪里找到了这些大力士。

    在惊讶的瞬间,几百名,几千名瓦尔京士兵的头颅滚落倒地,他们将再也无法见到远方苦苦思念的亲人们了。而后续的部队就在顷刻间已经全部冲入了瓦尔京人的队伍中,于是混战开始了。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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