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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123.但愿风能把我带去归宿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魔都的市区面积大约20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大约2500万,整个魔都被划分为16个区,魔都被赞誉为“夏国的明珠”。

    如果非要用些词语来形容魔都,那么大概率会是繁华、奢靡、人口密度大……这类的词语。

    繁华和奢靡,林宛瑜倒是已经没有什么感触了,毕竟她从小就是在这种环境里长大的。

    但人口密度大这一点,近来她也深有体会。在这偌大的魔都里,如果你不刻意去见某人,那你跟某人虽然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中,但大概率真的是可以做到余生再也不见的。

    林家在魔都市中心有别墅,在魔都郊区也有,林宛瑜近来就住在SJ区佘山别墅群这边。

    佘山是国家认定的国家森林公园,素有“魔都的后花园”之称,这里风景秀美、景色宜人,佘山脚下,有富丽堂皇的别墅群和度假村,马场和高尔夫球场也点缀在其中。

    林宛瑜近来就在这片豪奢之地休养身心。

    林宛瑜回林家的那天,她父亲林正南自然是高兴的,林宛瑜刚离家出走的那会儿,差点没把他给急坏,索性后来林宛瑜给他打了电话,他这才平静了下来。

    但到底是差不多有半年没见他的宝贝女儿了,所以林宛瑜一回来,林正南这个女儿奴哪里是一个嘘寒问暖能概括得了的?只是,林宛瑜的兴致不高,还经常把她自己锁在房里不出门。

    管家告诉林正南,说他好几次进去给小姐收拾房间换床单时,发现床单都被眼泪打湿了;

    还有一次,香奈儿魔都总部的人知道林宛瑜回林家了,于是立马马不停蹄的把最近他们家新出的包包啊、衣服啊、香水啊都送了一份过来,大有一副林大小姐的穿搭他们给赞助了的意思——有些名媛一看就是假的,但是像林宛瑜这种级别的大小姐,这些所谓的奢侈品公司都是上赶着去巴结的。

    恰巧,管家有看到,林宛瑜带回家的那个包包已经不符合林宛瑜的气质了,那还是今年年初的款式,还有磨损的痕迹——管家记得,林宛瑜挺钟爱香奈儿他家的包包的,于是他便准备用新款包包把林宛瑜带回家的那个包包给替换掉。

    但,就是管家这个自作主张的决定,让这个一向在所有人眼里都是好脾气的林大小姐大发雷霆,直到管家把那个旧包包给找回来,林宛瑜这才息怒。

    其实,林宛瑜自己也觉得这挺可笑的,把这个装过玉米的包包找回来了又有什么用呢?难道还能找回某人不成?

    后来,林宛瑜竭力试图让自己忘掉某人。

    她开始参加酒会派对、跟其父亲乘坐游轮出海散心、去马场里骑乘来自阿拉伯国家的名马、去高尔夫球场里肆意挥杆……

    这期间,她也见过许多优秀的同龄男人,但见的越多,她心里对某人的思念却也越深,这些男人啊,尽管比某人有钱,腔调也比某人优雅的多,但林宛瑜就是觉得这些都只是他们的面具,没有某人来的真实。

    某人肆意且懒散,经常喜欢窝在沙发里看书,能半天也不挪动一下位置,看得可入迷了、某人还会做饭,看他做饭就是一种享受,刀功精湛,动作简洁干净……某人就像是一轮高悬于夜空之上的月,孤高皎洁,那清风霁月般的气质,令人难以忘怀。

    可是某人不喜欢她!不喜欢她干嘛还要对她那么好!一想到这,林宛瑜就会拿派大星玩偶练拳。

    某人有参与配音的动漫、某人参加的节目……林大小姐都有在看,网上关于某人的评价,喊某人为李狗的恶评林大小姐会用她那匮乏的脏话词量反驳;喊某人为苏苏的好评林大小姐看见了会会心一笑,转而又会撇嘴不屑,某人才不会在意你们这些好评或者恶评呢,他就像是个老年人,手机就是用来接打电话和收验证码的,压根就不怎么上网冲浪。

    当秦羽墨那件事被爆出来后,当时,李苏的经纪人杰大前一秒还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正在疯狂给李苏公关,但下一秒,网上那些关于李苏的通稿就不见了,这让杰大很有些瞠目结舌。

    秦羽墨这事,林宛瑜虽然为秦羽墨感到惋惜,但是她也阻止不了什么,这是一场全民狂欢,就算是她林家再有能量也堵不住悠悠众口,但只是被秦羽墨给牵连了的李苏,林家还是能保下来的——换句话也就是说,当时网上明明已经出现了关于李苏跟秦羽墨有染的这类捕风捉影的新闻,但吊诡的是,很快就被屏蔽了。

    这其实是林大小姐的功劳。

    ……

    贝薇薇家没有林宛瑜家那么有钱,跟林宛瑜一比,其实贝薇薇家也就是个中产家庭,有一栋跟季家比邻而居的小洋楼,带院子的那种,贝薇薇名下还有一辆宝马mini cooper,虽然物质条件比不上林宛瑜,但她俩现在的心情其实都是大差不差的,可以说,贝薇薇的心情比林宛瑜的还要糟糕一点。

    考察考察,贝薇薇没想到,到头来居然考察出了这么一件事——李苏居然趁心凌昏迷,猥亵了她!

    这件事让贝薇薇对李苏的好感跌至谷底,只觉得自己以前对他的好感都喂了狗一般,太让人恶心了!

    贝薇薇是个律师,很理性,但李苏到底也是她爱慕过许久的人,如何能不难过呢?她把自己关在房里哭了一天,哭过之后,她就给李苏发了条信息——考察终止。

    ……

    昨天,心凌从医院里出院了。

    今天,秦羽墨从招待所里出来。

    这天一大早,就由贝薇薇开车,载着诸葛大圣和心凌去了招待所大门前接秦羽墨出来。

    贝薇薇一路上都戴着墨镜,那是用来遮挡她那连化妆品都遮不住的红肿的眼睛的。

    心凌问贝薇薇,李苏怎么没来。

    贝薇薇说她这车只有四个座位,坐不下那么多人,更何况,李苏有事不能来。

    心凌哦了一声,然后就没言语了。

    已经是深秋时节了,坐在车后座的心凌显得小小一只,她扎着低马尾,淡妆,身上穿的衣服很厚实,穿着一件针织衫里面还有一件毛衣,下半身是一条黑色的灯芯绒长裤,毕竟是刚出院,身体到底还是虚弱的,吹不得风。

    来到招待所大门前。

    贝薇薇和心凌留在车上,诸葛大圣向门卫递交了证件,进去了,十五分钟之后,诸葛大圣领着秦羽墨出来了。

    秦羽墨是素颜,虽然在里面待了二十天左右,但精神还算是饱满,甚至还没有心凌来得憔悴。

    诸葛大圣去帮秦羽墨扔在招待所里面使用的生活用品去了,秦羽墨站在大门口,彼时微风徐来,秦羽墨闭着眼睛,感受着算不得久违的自由,她喃喃道:

    “我欠缺的东西,不是好运气,而是一颗平常心。要重新开始了,但愿风能把我带去归宿。大圣,伱说我还在吗?我还是原来的我吗?”

    诸葛大圣没有回答这个如哲学般的问题。

    等秦羽墨感慨完,诸葛大圣才上前搂着她的肩膀,“走吧,车在那等着呢。”

    上了车,坐在后排,秦羽墨环视了一圈,李苏不在,倒也在她的意料之中,但是心凌还在,这让秦羽墨很欣慰,二女紧紧的抱在一起,不用说话,就已知晓了彼此的心意。

    车子还没发动,放开心凌后,秦羽墨看向窗外,感慨道:“他会在哪儿?”

    副驾驶的诸葛大圣回头:“谁?”

    “那家伙。”

    “哦,那些犯法的,都在司法局二招,不得探视。”

    诸葛大圣以为秦羽墨是在说李察德呢。

    秦羽墨哭笑不得的轻笑了一下。

    诸葛大圣:“羽墨,不要惦记那个人渣了,你知道他最后的话是什么嘛?就是后悔没上了你。”

    秦羽墨听完这话,心情甚至都没有什么波动,以前,李察德总让她扮演他妈,现在好了,现在外界都以为自己是李盛唐的情妇,她真成李察德他妈了。

    李察德的跨国珠宝生意做的那么大,其中还不知道有多少猫腻,反正他这一次,指定是十年打底,十年,等他再出来,外面早就沧海桑田了,自然,秦羽墨对他那些话也无动于衷了。

    秦羽墨:“没说他。”

    “羽墨姐,你受罪了。”

    心凌的话让秦羽墨回过了神来。

    “心凌,你…好像有点不舒服?你怎么了?”秦羽墨上下打量了心凌一番,终于发现了心凌身上的端倪。

    在秦羽墨还在里面的时候,诸葛大圣是没有跟秦羽墨说过心凌昏迷的事的,她在里面就是知道了也只会令她心急如焚,她也帮不了心凌什么,凭空坏了她本就很差的心情,得不偿失。基于这些考量,诸葛大圣自然是不会把心凌的事告诉羽墨。

    当然,现在可以说了。

    原来,就在秦羽墨进去的翌日,心凌就昏迷了,直到三天前,心凌才醒过来。

    “老天保佑,心凌你真是太傻了,我进去了,你至于这样急火攻心吗?”秦羽墨拉着心凌的手,眼泪汪汪。

    “嗯~羽墨姐是我姐姐,我当然为你担心。”心凌反过来帮羽墨擦眼泪,“其实我也没什么事,这段时间,薇薇姐一直在照顾我呢。”

    现在在心凌的心里,秦羽墨第一,贝薇薇第二,两人的差距很小,都是对她顶好顶好的人。

    “我也没做什么,心凌你不必挂怀。”正在开车的贝薇薇不敢居功。

    心凌摇摇头,并表示羽墨和薇薇都是她的好姐姐,是她在这座冷漠的都市里,最好的朋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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