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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救曹昂

(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成德县,位于九江郡的西南方,和庐江郡接壤。过了成德县南下,就是庐江郡北方的六安县。上次袁术带着大军南下,就是先走成德县,再进入六安县。

    曹昂带着百余护卫赶路,进入成德县后,尽量隐藏行踪,抓紧时间赶路。

    只是,曹昂没有过度的隐藏,至少没有昼伏夜行。

    在曹昂的心中,他依旧认为,袁术在兖州的南方立足,不敢胡来。因为袁术对曹昂采取任何行动,兖州的兵力随时可以南下,直接攻打袁术。

    到时候,袁术吃不了兜着走。

    曹昂带着人刚进入成德县,还有些警惕性。只是一路前进,走了四十多里路后,一直没有遇到敌人,距离成德县的县城还有五六十里路,曹昂渐渐放松了警惕。

    当队伍途经前方的落雁山,曹昂带着人大摇大摆地赶路。一行人途经山下,曹昂骑着马前进的时候,忽然间,耳朵一动。

    “戒备!”

    曹昂迅速下令。

    他铿锵一声拔出腰间的长剑,盯着落雁山的山林方向。

    山林中,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一群身穿甲胄,手持武器的士兵,从山林中冲出来,把曹昂一行人团团包围了起来。

    为首的人,名叫张标。

    他是张勋的族弟,张勋死了后,张标被提拔起来,在军中担任一个裨将军。这次要对付曹昂,杨弘把张标派来了,是给张标立功的机会。

    张标带来了千余人,都是精锐。

    张标也是有些见识的人,知道曹昂的身边,必定是精锐,不好对付。他没有直接进攻,眼神狡黠,高声吩咐道:“我是落雁山的寨主,你们放下武器,脱下甲胄,交出所有的物资,我放你们离去。否则,杀无赦。”

    只要曹昂放下了武器,张标就可以肆意屠戮。

    没了武器的人,不足为惧。

    这是他故意为之。

    曹昂看到身穿甲胄的士兵,棱角分明的脸上露出一抹肃杀神色。

    贼匪?

    他也是跟着父亲曹操上过战场的人,知道落草为寇的贼匪,亦或是流民组成的黄巾,都是衣衫不整,武器杂乱,连基本的制式武器都没有。

    更别说,还装备大量的甲胄。

    这是不可能的。

    眼前的贼匪,全都有了,制式武器、甲胄,甚至一些将领还有战马,这是落草为寇的贼匪具备的吗?

    不可能的。

    曹昂一瞬间,就想到了这是袁术的人,是袁术安排人来劫杀他。

    “被陆玄算中了。”

    曹昂心中,瞬间想到了陆玄的话。

    他离开舒县的时候,陆玄曾专门说,袁术不会罢休,肯定会派人劫杀。当初曹昂很自信地认为,袁术不敢劫杀,毕竟袁术的实力弱,惹不起他的父亲曹操。

    现在,证明了陆玄判断的正确。

    曹昂心中对陆玄,更是赞叹,不愧是父亲选中的人。

    有两把刷子!

    他更是误会了陆玄,辜负了陆玄的一番心意。

    曹昂盯着张标,又扫了一眼周围的士兵,握紧手中的佩剑,没有丝毫的退步,直接下令道:“杀,杀过去!”

    一声令下,曹昂身先士卒冲出。

    身边的百余士兵,纷纷拔出战刀,和曹昂一起发起冲刺。

    张标看到后,冷笑道:“负隅顽抗,不自量力。既然你们找死,我成全你,杀!”

    命令下达,张标麾下的士兵也发起进攻,迅速合围进攻。张标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的武艺不好,没有去冲阵,直接退到了后方指挥。

    大批大批的士兵冲锋,抡刀劈砍,围杀曹昂的人。

    曹昂的武艺不差,身边都是悍卒,很是悍勇。一开始,曹昂带着人所向披靡,不断地突进。可是张标的人太多了,也都是精锐,以至于曹昂一鼓作气没能杀出去,就被堵住了。

    双方不断地厮杀,曹昂数次要带兵突破,可是张标的士兵硬生生堵住了道路。

    曹昂被死死堵住。

    无法突破。

    曹昂的内心,紧张了起来。

    连续的厮杀,他身上已经染血,提着剑看着周围黑压压的人群,又看了看自己身边的士兵不断被杀,曹昂一颗心已经是沉了下去。

    这一回栽了!

    他后悔自己没有听陆玄的,如果听了陆玄的话,更小心一些,更警惕些,就不会面临危险。

    现在,一切都晚了!

    “杀出去。”

    曹昂即便紧张,即便内心后悔,也不曾放弃,还在带人突进。

    他的人,死伤越来越多。

    他的兵,浴血奋战。

    所有人悍不畏死,迅速突进。

    “公子,这些人不是贼寇,是袁术的精锐,他们要把我们歼灭在这里,如果继续冲,即便拼光了都没有可能突围出去。我们后方的包围圈更薄弱一些,往后面突围,撤离成德县,往庐江郡去。”

    随行的百夫长,高声建议。

    曹昂回头看了眼。

    后方虽然也有一些袁军士兵合围,堵住了他的退路,相比于前方聚集的袁军士兵还是好一些。

    曹昂点了点头,下令调转方向突围。只是曹昂的人调转方向突围,张标也跟着调整,仍是堵住曹昂突围的方向,导致曹昂始终无法突破。

    时间流逝,护卫越来越少。

    曹昂的一颗心沉了下去,袁术铁了心要杀他,不计代价的安排士兵杀来。

    “公子,咱们无法突围,我先走一步。”

    一名士兵嘶吼着冲刺。

    “公子,看我老徐杀敌。您不是说,要向我请教杀敌的办法吗,看好了,没有别的窍门,就是悍不畏死,这就是我老徐的不传之秘。”

    “公子,我今天没有喝酒,是清醒的,您看我杀敌。”

    “公子,看我老王威风。”

    曹昂麾下的老兵,不断的冲刺,不断的拼杀。这些人选择了不抵挡的拼杀,意图为曹昂杀出一条路来。只是曹昂的身边,缺少了真正的猛将,兵力也少,即便麾下的人不要命的冲刺,依旧没能冲出去。

    曹昂看到一个个士兵奋不顾身的冲刺,目眦欲裂,眼眶中噙着泪水,神情更是痛苦。

    温润的脸上,满是狰狞。

    温润的脸上,满是愤怒。

    他不断的挥剑,不断的猛攻,以至于身上受了伤,还是杀不出去。

    呼!呼!!

    曹昂大口大口的喘息着,疲惫不堪。他握住剑柄的手,都轻微的颤抖着,整个人无比的难受。这一刻的曹昂,内心焦灼,无比的痛苦。

    他后悔。

    可是在后悔的眼神中,又充斥着决绝和慨然。

    逃不掉了。

    那就,拼死一战,死也不能让这些人好过。

    “诸位,我们不逃了,不撤了,尽可能的多杀敌。我曹昂就算是死,也不能窝囊的死。咱们拼死一战,让这些袁术的人知道,我曹军全是硬骨头,想吞下我们,就得做好被磕坏牙齿的准备。”

    “杀啊。”

    曹昂歇斯底里的嘶吼咆哮。

    他摸了一把脸上的鲜血,眼神坚定,再无彷徨,不断的拼杀。

    “杀,杀敌。”

    “杀光袁狗的士兵,杀。”

    “公子,我等拼死一战。”

    一个个曹昂的士兵悍不畏死的冲锋,对他们来说,曹昂都赴死,他们还怕什么呢?

    张标看在了眼中,忽然嗤笑一声。

    拼死一战?

    要消耗他的兵力?

    即便他麾下的士兵损失了很多,可是他足足有一千人,曹昂的手中不过是百余人,双方的实力和人数悬殊巨大,曹昂即便是拼死,也注定难以翻天。

    这一次,曹昂死定了。

    张标想着诛杀了曹昂,自己就立下大功勋,说不定可以得到嘉奖。到时候,族兄张勋昔日的身份,他也可以得到,他也能掌握军队。

    忽然,张标耳朵一动。他侧着耳朵倾听,朝后方看去,只见落雁山后方的宽阔官道上,好像传来了喊杀声。

    杀声震天,此起彼伏。

    “杀啊,杀!”

    “杀袁军。”

    片刻后,张标清晰听到了远处传来的喊杀声。这声音,越来越近。远远看去,官道上更是烟尘四起,一支迅速奔跑的军队,出现在了张标的视线中。

    “不好。”

    张标脸色大变。

    他完全没有想到,到了斩杀曹昂的关键时刻,竟然遭到了突袭。再给他一刻钟,他就能斩杀曹昂。到时候即便有人来帮曹昂,那也是晚了。

    “杀上去,斩杀曹昂。”

    张标气急败坏的下令。

    大批大批的袁军,进一步的猛攻。

    曹昂听到后方传来的消息,一下激动了起来,无比的亢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举起长剑,高声嘶吼道:“我们的援军来了,杀啊。”

    他眼中充斥着怒火。

    他要报仇。

    麾下的曹兵,也是大受振奋,一个个提着刀奋力厮杀。

    说时迟,那时快,转眼间太史慈率领的一千士兵进入了战场。他早就得到陆玄的传信,又接到许劭的消息,知道埋伏的大范围。

    另外,太史慈为了稳妥起见,一直安排人尾随曹昂,盯着曹昂的行踪,自然能随时接应。

    “庐江太史慈在此,杀!”

    太史慈提着枪杀入战场,一个猛冲,冲垮了袁军的防线。麾下的黑甲兵,更是锐气逼人,一个照面就冲垮了袁军,黑甲兵过处,碾压袁军,形成单方面的屠戮。

    这一千人,是黑甲兵中最精锐的士兵,是太史慈特意带来的。

    借此,展露给曹昂看。

    曹昂看到太史慈冲杀的一幕,也是愣了愣神。如果他的兵力再多一些,不说一千人和袁军对抗,只要有五百人,他都能击败这一千袁军。

    曹昂知道身边士兵的战斗力,这些人是精锐,可是和杀来的太史慈士兵相比较,仍是差了一些。

    曹昂看着太史慈,看着黑甲兵,心中感慨,陆玄麾下军队的战斗力强横。

    恐怕,只有父亲的亲兵,才有这样的战斗力。

    太史慈不管曹昂的想法,策马冲刺,长枪过处,挡者披靡,不断挑杀一个个袁军士兵。

    对普通的精锐士兵来说,战刀是最好的选择,能不断的劈砍,简单也轻松。对于太史慈这样的猛将来说,长枪在战场上最好用。因为猛将挥刀斩在敌人的身体上,杀伤力虽然很强,可是刀刃容易被骨头卡住。

    长时间的劈砍,容易卷刃。

    长枪不存在这个问题。

    太史慈握着长枪,只需要捅就完了。一枪下去,捅一个洞直接就抽出,丝滑顺畅,不受影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猛将的优势。

    太史慈就是如此。

    大枪过处,不断杀敌。

    太史慈的目光,锁定了张标的方向,因为张标身穿银甲,一眼就能判断出张标的身份。他纵马狂奔,不断的冲刺,短短时间,就缩短了距离,双方不到二十步。

    张标看到太史慈杀来,看到太史慈的长枪杀人如杀鸡,冷不禁打了个寒颤。

    “撤军!”

    张标歇斯底里的下令。

    他转身就撤退。

    张标拍打马背,迅速脱离战场。

    太史慈看到张标要逃,神色很平静,策马追了一阵,周围没有敌人的时候,他双腿夹住马腹,稳稳跨坐在马背上,长枪横亘在身前,取出携带的大弓,伸手从兜囊中取出一支弓箭,瞄准了张标的方向。文学度 www.wenxu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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